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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重庆市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政策的基础上,发文进一步明确了从2019年7月1日起,文化事业建设费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新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。
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收入级次归属,不同程度减征。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,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,按照缴费人应缴费额的50%减征;对归属重庆市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,广告业按照缴费人应缴费额的50%减征,娱乐业按照缴费人应缴费额的10%减征。
根据重庆市税务局相关数据显示,参照2018年的数据,受益于本次降费新政,预计重庆地区全年3000余家企业受益。
此外,自2019年7月1日起,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降低50%,重庆市实际征收费率为1.96875厘每千瓦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