认识税收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,发挥环保税等税种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,进一步提升环保税等“绿色税种”的征管质效,努力构建全社会协税护税的共治格局
在我国现行税制体制中,环境保护税、资源税、耕地占用税、车船税等税种与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。重庆市各级税务部门要抓好各项“绿色税种”征收管理,充分发挥其在节能减排、防治污染、净化生态等方面的调控效应,进一步激发税收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正效应,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。
充分认识税收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。生态文明建设必须以坚实的财力作为保障,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,在国家治理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、支柱性、保障性作用。重庆税务部门必须牢固树立“四个意识”,增强“四个自信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切实担负起为生态文明建设筹集资金的政治责任,不折不扣抓好组织收入工作,为统筹推进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,实施新时代发展方略和绿色发展理念,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。
有效发挥环境保护税等税种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。环境保护税的征收,会促进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,淘汰落后产能,采用清洁生产技术。从目前重庆市税收减免的情况看,企业在治污设施方面的投入越多,享受税收优惠的力度越大。“绿色税制”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正向效应得到充分显现。因此,税务部门应在立法方面持续推动“绿色税制”建设,更好地发挥税收优惠政策引导作用,促进资源合理配置。
进一步提升环境保护税等“绿色税种”的征管质效。要严格规范执法。基层税务部门务必坚持严字当头,以细而又细、实而又实、严而又严的态度,切实抓好规范执法,持续助力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。要优化税收服务。落实好环保税相关优惠政策,加强纳税辅导和税收宣传,进一步优化申报即享受等便民服务举措,确保相关企业应知尽知、应享尽享,充分发挥环保税“多排多缴、少排少缴、不排不缴”的政策导向作用。
同时,着力完善税企沟通机制,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,依法依规为纳税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。要加强效应分析。综合运用各级各部门提供的经济数据,做好政策效应分析,为上级领导宏观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依据。
努力建设全社会协税护税的共治格局。环保税计税依据的确定,需要对污染物排放量及其污染程度进行实时计量和动态监测,因此必须以相应的技术支撑体系作为后盾。环保税开征以来,重庆税务部门通过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相互协调和配合,积极探索实行“企业申报、税务征收,环保协作、信息共享”的征管模式,不仅有效破解了环保税的征管难题,还有力促进了税收工具和其他保护生态环境手段形成监管合力,环境治理的协同效应得到充分显现。
下一步,重庆税务部门将在继续深化与生态环境部门良好合作的基础上,依托《重庆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》,进一步探索建立与发改委、财政局、自然资源局、经信委、统计局等部门协税护税的沟通协作机制,充分利用各部门掌握的政策工具和数据资源,积极开展政策效应分析,持续提升“绿色税种”征管质效。同时,进一步探索参照环保税的征管模式,改进资源税、消费税等其他与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关税种的征管方式,发挥“绿色税收”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。